今天是:  访问新版  
        您的位置:首页 >> 院内动态 >> 正文
 
恭贺我院获得“2011年度劳动保障合格单位”
发布时间:2012-10-07 新闻来源:人事科 浏览次数:1291

 

为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用人单位的全面贯彻执行,根据宝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二O一一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人事科对我院二O一一年劳动保障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并将相关的资料送人社局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我院被人社局评为“2011年度劳动保障合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