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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传染病报告重新分类
发布时间:2017-07-25 新闻来源:医教科 浏览次数:1398

 

根据宝卫疾控(2017)234号关于调整肺结核传染病报告分类的函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具体要求如下:一、乙类传染病肺结核分类由“涂阳、仅培阳、菌阴、未痰检”调整为“利福平耐药、涂阳、仅培阳、菌阴、未痰检”。二、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对诊疗过程中发现的利福平耐药(含耐多药)的肺结核患者,应当在传染病报告卡中填报肺结核(利福平耐药),并及时录入“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如诊断肺结核时无耐药检测结果,应当先根据细菌学检查结果(涂阳、仅培阳、菌阴、未痰检)报告病例,并在得到耐药检测结果后及时进行订正。此次调整,是为进一步提高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耐药肺结核报告管理工作,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请各科室按照已下发的书面通知以及调整后的格式更新传染病报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