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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暖宝小心漏液爆炸
发布时间:2014-12-20 新闻来源:健康报网 浏览次数:1337

 

随着天气转冷,电暖宝开始广泛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11月27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电暖宝,不要使用“超期服役”的电暖宝,切忌将电暖宝抱在怀中边充电边取暖。

  目前市面上售卖的主要是储液软袋式电暖宝,少部分是固体电热饼。国家相关标准对电热宝的承重能力、温度升高情况、断电情况、密封程度都作了具体规定。但据中消协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统计,电暖宝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主要是爆炸或内液泄露造成的伤害。

  中消协建议消费者购买有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齐全的电暖宝品牌,切勿在路边摊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使用,特别注意不要将储液软袋式电暖宝跟尖锐物品及明火接触,以防损坏发生内液泄露;切忌将电暖宝抱在怀中一边充电一边取暖,以防发生触电危险;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电暖宝,否则可能造成“低温烫伤”;婴幼儿、热感觉迟钝者或生活不能自理者尽量不用或少用电暖宝,如果使用也要做好监护工作;电暖宝安全使用寿命一般是1年~3年不等,不要使用“超期服役”的电暖宝。